组织架构

(一)人员设置

    中国当代雕塑艺术研究院,汇聚了城市建设、雕塑创作、文化研究、学术探索、规划设计、行业管理等方面的著名专家代表。

    1、顾 问:盛 扬、钱绍武、潘 鹤、孔繁伟、潘绍棠、谷长江、李 学、金一伟、于化云

    2、荣誉院长:梁树森

    3、名誉院长:曹春生

    4、院 长:聂承兴

    5、常务副院长:李瑭

    6、副 院 长:孙绍群、朱尚熹、李倍雷、张德峰、李 刚

    7、秘 书 长:曾维林

    8、副秘书长:潘毅群、胡学富

    注:本院实行院长负责制,院长全权负责本院所有人员的聘用情况。院长自动延聘;名誉院长、荣誉院长、顾问原则上长期聘用;

    副院长3年一聘,期满由院长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人员商量是否续聘;秘书长、副长秘书3年一聘,办公室相关人员由院长聘用,按照国家《劳动法》相关要求,签订正式劳务合同。

(二)机构设置

    中国当代雕塑艺术研究院,汇聚了城市建设、雕塑创作、文化研究、学术探索、规划设计、行业管理等方面的著名专家代表。

    1、院办公室:整体上综合统筹、安排、运作研究院工作。

    2、学术委员会:包含曹春生、盛 扬、聂承兴、李倍雷、梁玖、陈池瑜、孙绍群、朱尚熹、张德峰、李刚、潘毅群、胡学富。

    针对艺术展览、学术研究及社会雕塑工程等活动,进行艺术指导、学术支持与技能考核。

    3、学术理论研究室:主持人为李倍雷、张德峰。从学术高度上,对当代雕塑艺术的发生、发展予以研究,梳理脉络结构,探索发展方向。

    4、雕塑艺术创作室:主持人为朱尚熹、胡学富。负责雕塑、景观等相关社会服务项目的创意与设计制作任务。

    5、公共艺术研究室:主持人为孙绍群、李刚。负责全国各个城市的雕塑规划、景观设计等公共艺术项目的开发、对接与业务实施。

    6、展览策划宣传部:主持人曾维林、李塘、潘毅群。

    组织、策划一定主题的展览活动,展示研究院创作实力,进行国内、国际雕塑交流;借助数字网络、手机APP及纸质媒体,传播本院业务与成果;开展对外联络工作。

(三)研究员

    1、首批名单:

    本院作为一个全国范围内的高端学术平台,汇聚与团结了一批国内雕塑创作、理论研究等方面最具影响力、权威性,包含老中青三个年龄阶段在内的知名艺术家、理论学者。   

    曹 戈、钞子伟、钞子艺、董明光、甘 丹、郭秋英、郭心聪、郭 煜、何镇海、胡学富、黄兴国、李 钢、李惠东、李 瑭、李险锋、李学斌、

    李占洋、梁 好、林 春、刘炳南、刘永刚、潘 放、潘毅群、申红飙、谭 勋、王洪志、魏小杰、吴立志、夏和兴、徐光福、许正龙、杨学军、余景学、曾 岳、张永见、章 华、巴拉特(特邀)、丽 金(特邀)

    2、研究员说明:

    (1)聘用标准:具有副教授、副研究员以上职称,或在雕塑领域有突出创作实力,获得国内国际艺术活动重要表彰者。

    a.赞成本院主张,提出申请并经本院领导层审议批准,可成为本院研究员。

    b.台湾省、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雕塑艺术家符合本院条件,赞成本院主张,由本人提出申请,报本院批准并履行手续后,也可成为本院研究员。

    c.国外艺术家遵守中国法律,如提出申请要求,经本院审核认可,可以吸纳为研究员。

    (2)研究员的权利:参加研究院的展览、研究及社会艺术工程活动;介绍具备同等身份的艺术家加入本院;对本院的工作提出意见、建议;研究员有退出本院的自由。

    (3)研究员的义务:遵守本院规定,维护本院权益,执行本院决议,参加本院活动,完成本院交付的工作,开展符合本院宗旨的各项艺术活动。

    (4)研究员的管理:研究员如违犯国家法律、法规或违反本院宗旨,视情节轻重,经院领导机构讨论决定,给予通报批评、暂停或取消研究员身份的处理。

    3、聘用期限:

    研究员分为永久性研究员与有固定期限研究员。

    永久性研究员自接到研究院聘期确认开始,永久为本院研究员(有违反国家法律或本院章程或规则者除外;自愿退出者除外)。

    有固定期限研究员聘期3年,满3年后由研究院考核,视实际情况与该研究员协商续聘问题;研究员有自愿退出的权利。